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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室專線 03-3232764 人事主任 李婉嘉 分機 : 710

桃園縣立大竹國民中學人事工作計劃
執掌 業務範圍 作業程序
組織編制

擬定教職員員額編制

職務歸系暨職務說明書

依據教育局核定之班級數,增減員額編制報銓敘部備查。

依據核定之員額編制辦理職務歸系暨填寫職務說明書報縣政府核定,銓敘部備查。(學校職員部分)

任免遷調

職員任免遷調之陳報

教師聘用核薪

教師、代理教師甄選作業

職員出缺先辦內升或外補,再依規定陳報任免請示單至縣政府,俟派令發布報到後三個月內再辦理銓敘動態事宜。

學期結束前,經教評會審查教師聘期後再依規定發給教師聘書。新進教師或介聘教師依規定辦理核薪事宜報縣政府核定。

於學年度結束前教務處統計教師缺額暨代理教師缺額依據統計之缺額辦理教師暨代理教師甄選,並由教評會審查通過及校長聘任之。

成績考核

教師成績考核

職員年終考績

於學年度開始前組織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於年度結束後依據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辦理教師成績考核。

於每年度六月底組織職員成績考績委員會,於年度結束後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暨施行細則辦理職員年終考績。

獎懲

教職員獎懲事項之辦理

獎懲統計

依據縣政府授權發布之獎懲令依規定召開考績委員會審查之,未授權者由學校陳報獎懲建議函報縣府發布。

於年度結束後統計教職員之獎懲作為教職員成績考核之參考依據。

差假管理

設置簽到退簿

差假統計

教職員準時簽到退並依規定完成請假手續,人事室每日整理差假單並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每月統計教職員出勤差假,登錄於勤惰管理卡。

訓練進修

辦理訓練進修之申請

訓練進修概況統計暨建冊列管

教師如有進修需求自行填妥在職進修申請表經校長同意後報縣政府備查。

於年終統計訓練進修概況表報縣政府備查。對於本校參加訓練進修之教職員均依規定建冊列管。

服務獎章

教師服務獎章

職員服務獎章

於退休時一併陳報,俟核定後頒發。
資深表揚 獎勵及表揚資深優良教師 資深表揚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凡符合資格者依規定陳報縣政府核定。
待遇 員工待遇 員工薪資依規定由出納造冊於每月二日準時發放如有異動由人事室通知出納變更之。由人事室依據教職員服務情形及考核結果通知出納依規定發放年終獎金及考績獎金。
輔購住宅 輔購住宅貸款申請核定 於會計年度內通知教職員辦理輔購住宅貸款之申請,由人事室彙整報縣政府辦理。
各項補助

子女教育補助費

喪葬結婚生育補助費

於每學期開始二個月內通知教職員辦理子女教育補助費之申請,並建冊列管。

於事實發生二個月內通知當事人辦理各項補助費之申請。

退休

屆齡退休

自願退休

對於應屆退休人員建立五年內退休管制卡並於屆齡退休前三個月通知當事人檢證辦理退休事宜陳報縣政府核定之。

經縣政府核定准予自願退休人員通知其於退休前三個月檢證辦理退休事宜並陳報縣政府核定

撫卹 教職員撫卹之辦理 學校教職員如在職死亡依據公務人員撫卹法暨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辦理撫卹事宜。
退休照護

月退休金及月撫慰金發放

三節慰問金發放

每年十一月及五月通知退休人員郵寄最近1個月之戶籍謄本,並於每年一月及七月發放。

退休撫卹人員依規定於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發放三節慰問金。

退撫基金

退撫基金加入退出

退撫基金購買年資

新進教職員依規定辦理退撫基金之加入,調職退離人員辦理退撫基金之退出。

新進人員如有符合購買年資者依規定通知其檢附相關證件辦理退撫基金購買年資。

公保健保

公保加退保業務

公保各項保險給付請領

健保加退保業務

新進教職員依規定辦理公保加保,調職退離人員辦理退保作業。

於事實發生一個月內通知當事人檢證辦理各項保險給付請領。

新進教職員依規定辦理健保加保,調職退離人員辦理退保作業。

人事資料登記 人事資料登錄及移轉 教職員如有異動隨時辦理人事資料之登錄及移轉。
各項證明書之核發

服務證明書

在職證明書

離職證明書

教職員離職依規定填發服務證明書。

教職員如有需要向人事室申請在職證明書,經核准後隨即填發在職證明書。

教職員離職時依規定辦妥離職手續後核發離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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