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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教師及學生帳號使用注意事項
資安及網路 /
2023-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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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內帳號本於「教育目的」提供做為校內教學及校內公務使用,如有校外公務請使用桃園市公務信箱。
- 教師校內帳號請至資訊組填寫申請單辦理申請,
- 教師帳號僅供個人校內教學及公務使用,請勿用於其他私人及商業用途。
- 教師帳號於離職後刪除該帳號,教師可視需求自行轉移所屬帳號資料至個人外部信箱。
- 學生於入學後,會建立學生帳號,供教師及學生進行教學活動。
- 學生帳號僅供學校學習使用,請勿用於其他用途。
- 如經發現未依規定而用於其他用途,帳號將停權,並依校規處分。
- 停權帳號如欲申請恢復,需待確認前述相關不符規定用途之帳號刪除或解除綁定後才可辦理申請。
- 學生帳號於畢業後刪除,學生可於畢業前自行轉移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