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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4-01 | 點閱數: 247

一、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於公共政策參與平臺發起聯署爭取教師待遇條例修法,應明文規定教師待遇調整(包括教師之本薪、兼任主管職務加給、導師加給、特殊教育加給、學術研究加給),教育部應與以全國為組織區域之工會聯合組織(即「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等)代表協議後,報行政院核定,以彰顯教師受勞資爭議處理法保障得就勞動條件調整事項進行爭議之權益。

二、請教師協助參與網路連署活動,網址如下: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e82dab10-1a51-4211-824a-6b702511be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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