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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7-29 | 點閱數: 1355

一、本案公告徵件期間自即日起延長至110930日止,參選方式有:

(自行參選:由參選人以本人名義自行申請。

(推薦參選:由政府機關、學校或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機構)推薦,且應繳附被推薦者親自簽署之同意書。

二、檢附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表揚要點、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2021年參選注意事項各1份或請至本府客家事務局網站便民服務區(http://www.hakka.tycg.gov.tw/)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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