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願商借之教師,於 114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前將附件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 e-p254@mail.k12ea.gov.tw ),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人事室考訓退撫科商借教師」,國教署將個別通知辦理面試。
進階搜尋
點選可以瀏覽全部照片或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