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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2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090151805號函及內政部移民署109年12月1日移署移字
第10901254501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
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
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
研訂旨揭計畫。
三、本(109)學年度計畫異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核發獎項:
1、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
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
地區或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本局109年8月28日桃教小字第1090074934號函暨同年8月28日桃教小字第10900749341號函辦理。
二、本案依各校原住民學生人數比例、申請人數、歷年開設情形、鄰近地區學校申請開班情形及各族語別分配情形等,核定開辦班級數共計59班。
三、本案請學校轉知原住民學生族語認證考試精進班之開班訊息。另核定為資源共享班(註記*者)者,開放本市市立高中及國中學生依其需求參加;欲參加「資源共享班」學生,請學校協助填寫報名表並電洽資源共享班開班學校,協助學生於109年10月13日(星期二)前完成報名事宜,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四、本案因各校授課教室可容納學生數不一,有關資源共享班報...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