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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通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01-07 | 點閱數: 99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 年 12 月 2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0147391 號函辦理。 二、 為支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轉型正義教育,鼓勵教師設計相關教案,引導學生認識轉型正義的價值,國教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 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含代理、代課與實習教師),採個人或團隊(至多 3 人)報名參加。 ...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資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01-07 | 點閱數: 119
說明: 一、 依據中國文化大學 113 年 12 月 30 日校廣字第 1130004976 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提供 4 門磨課師課程「淨零碳排與循環經濟的永續大趨勢」、「運動保健趣-成人體適能」、「藝術文物賞析與數位導覽應用」、「運算思維讓你玩得更深入:利用運算思維進行休閒旅遊行銷規劃」,符合潮流與跨域學習,用以教師專業發展與跨領域教學參考之使用。 三、 旨揭線上研習課程共計 4 門(22 小時)課程一覽表如附件,將於教育部磨課師平臺... 觀看完整文章
資安網路 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1-02 | 點閱數: 116
維護事由:本局 VPN 系統更新 維護日期: 114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16 時至 18 時。 影響範圍: VPN 服務 備註事項:更新期間, VPN 服務將無法使用   上述維護時間適逢期末建立學生各項資料(如成績、評語、 B 表…)時期,請同仁避開上述時段,以免無法使用 VPN 。
活動通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12-30 | 點閱數: 16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陳怡庭 電話: 3322101#7523 電子信箱: 1006985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3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訊息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12-30 | 點閱數: 107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陳怡庭 電話: 3322101#7523 電子信箱: 1006985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3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資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12-30 | 點閱數: 14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徐榕澤 電話: 3322101#7521 電子信箱: jisgoodboy@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資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12-30 | 點閱數: 123
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 函   地址: 33063 桃園市桃園區福林里介新街 20 號 承辦人:教學組長 蔡秀照 電話: 03-3630081#220 傳真: 03-3644513 電子信箱: ta540299@mail.ckjh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3 年 12 月 27 日 ...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資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12-27 | 點閱數: 12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承辦人:商借教師 謝承祐 電話: 03-3322101#7418 電子信箱: yu1122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3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訊息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12-27 | 點閱數: 13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專案助理 周虹彣 電話:(03)3322101#7511 電子信箱: 8001927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3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觀看完整文章
獎助學金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12-27 | 點閱數: 295
  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 中華民國 110 年 7 月 6 日桃教小字第 1100056884 號令發布 目的: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加強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鼓勵本市編制內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積極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特訂定本要點。 獎勵對象:     本要點獎勵對象為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各語別各級別考試之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 獎勵標準: ...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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