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0 月 1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140627 號函辦理。
二、檢附「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1 份,並自 112 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用,請九年級學生及家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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