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 113 年 7 月 16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35601565 號開會通知單辦理暨本局 113 年 4 月 16 日桃教幼字第 1130032860 號函、同年 5 月 2 日桃教幼字第 1130040674 號函及同年 6 月 19 日桃教幼字第 1130057819 號函諒達。 |
二、 | 本課程申請方式,說明如次: |
(一) | 申請本課程者,請填具旨案實施計畫(附件 1 )。本案補助基準依教保服務機構參與班級數而定, 2 班以下者,最高補助 30 萬元; 3 班以上 5 班以下者,最高補助 35 萬元; 6 班以上者,最高補助 40 萬元。 |
(二) | 申請教保服務機構所屬人員具備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之獎勵經費(如附件 2):各校(園)所屬教保服務人員具備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且教保服務機構當學年度依其具備之語文專長申請本課程計畫通過者,依人數核予獎勵經費,俾提升教保服務人員辦理本課程及精進本土語言專業能力之意願。 |
(三) | 參與本案補助計畫之教保服務人員,申請前一年度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報名費補助(如附件 3)。 |
三、 | 貴校(園)倘有意申辦,請於 11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前免備文將核章後申請資料寄至本局彙辦。 |
四、 | 基於教保服務機構推動閩南語沉浸式教學之辦理成效已列為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之重要目標值,請各校(園)積極提報申辦旨案,以使資源投入發揮最大效益,推動本土語文教學。 |
五、 | 本案本課程問答集(附件 4)及前揭申請表件,請逕至本市幼兒教育資源網(https://kidedu.tyes.t yc.edu.tw/)最新公告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