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旨案目的係透過專業對話與教學策略研習,讓授課教師瞭解學習扶助計畫內容,精進學習扶助任課教師教學專業知能,縮短學習低成就學生之落差,並發展系統性教學策略,提升學習扶助學生國語、英語及數學能力,精進其基本能力。 |
三、 | 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 |
1、 | 本市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或現職教師(含新進教師)未取得學習扶助 8 小時認證者。 |
2、 | 本市目前擔任學習扶助授課之現職教師尚未取得 8 小時認證者,得優先錄取。 |
(二) | 研習時間: 113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10 分。 |
(三) | 研習地點:本市光明國中(桃園市蘆竹區光明路一段 123 號)。 |
(四)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3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二)前,請逕至 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報名,承辦單位:光明國中。 |
(五) | 研習會場響應環保,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及環保筷。 |
四、 | 本局同意核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出席,全程參與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8 小時。 |
五、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光明國中黃聲豪主任(電話: 03-3114355 分機 210 )。 |
六、 | 檢附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