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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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9 月 23 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 1130093202 號 |
速別: | 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376735100E_1130093202_ATTACH1.pdf ) |
主旨: | 檢送龍興國中承辦本市 113 學年度「國中語文領域國語文優良試題甄選計畫」1 份,請各校至少薦派 1 組報名,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實施方式及甄選內容詳如旨揭計畫,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由語文領域國語文教師參賽(可聯合命題,至多 6 人一組),但不得包含本市國教輔導團輔導員。 |
(二) | 報名與送件(須完成紙本與電子送件資料): |
1、 | 紙本送件:即日起至 10 月 25 日止(以郵戳為憑),備齊報名所需資料,以掛號逕寄(送)平南國中參賽。 |
2、 | 電子送件: 試題與解析之電子檔請寄至電子信箱 sophie268a@gmail.com 。 |
(三) | 獎勵辦法: |
1、 | 凡經入選者,每組題型(含文章、題幹、圖表、解析等)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覈實支給稿費 1,020 元/千字及圖片使用費 500 元/張,至多 5,000 元。 |
2、 | 經評選錄取特優 5 組,每人嘉獎 1 次;優等 10 組,每人獎狀 1 張。 |
三、 | 本案計畫聯絡人:專任輔導員-平南國中呂淑惠教師,電話: 03-4392164 分機 2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