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10 月 21 日桃教小字第 1130100545 號函辦理。 |
二、 | 為增進教師及學生本土文化、環境及人文特徵認識,並培養保存、傳遞及創新之觀念,以落實本土教育推展,尊重多元文化並促進社會和諧,爰辦理本計畫。 |
三、 | 本案補助校數 18 校,每校補助經費新臺幣 5 萬元整,實施期程至 114 年 3 月 31 日(星期一)止,由學校規劃本土教育結合校本課程之課程內容,邀請具本土相關產業工作經驗的講師(業師)進行授課。請欲申請本案之學校參考申請計畫書範例, 113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計畫書(含經費概算表)逕寄(送)本校,審查結果將另案通知。 |
四、 | 辦理本計畫學校,請於活動結束 2 週內檢具成果報告及支出憑證正本函送本校,並將成果報告電子檔 e-mail 至電子信箱 1491313mm@chjhs.tyu.edu.tw ,俾利辦理核結作業。本案聯絡人陳易騰教師,電話: 3694315 ,分機: 211 。 |
五、 | 檢附本案申請計畫書範例及成果報告範例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