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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體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1-09-08 | 點閱數: 2423
本辦法之救助範圍與相關規定如下 
1. 申請對象:凡本會合作學校之學生且受疫情影響經濟之家庭。 
2. 申請時間: 110/09/09 (四)至 110/09/24 (五)。 
3. 補助內容:以一個家庭為限,凡申請成功之家庭將補助新台幣 5,000 元整。 
4. 紓困名額:本校限 20 名申請資料。
5. 申請方式:請參考下列辦法,將相關文件備妥後交至大竹國中學務處。
6. 審核與匯款時間:審核通過申請補助者,將於 110 年 11 月 8 日通知學校,並最晚將於 110 年 12 月 13 日前完成所有款項匯款至申請人帳戶,若有相關條件與資料不符者,則不再另行通知。 
 
凡需申請補助者請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本會不接受個人申請,須經學校轉介。
 
申請時應附繳文件 
1. 本會急難救助申請表(疫情紓困)。 
2. 原薪資證明(存摺封面,內頁最後 3 個月薪資匯款紀錄之影本)。 
3. 需要申請紓困之事實證明文件(如非自願離職書、減班或無薪假證明文件等)。(影本)
4.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5. 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申請時得附繳文件 
1. 家庭清寒證明書(正本)(村、里長發給)。 
2. 當年度低收/中低收證明或同住家人及本人之最近一期財產稅總歸戶清單及綜合所得資料(正本)(非清寒證明)。 
3. 重大傷病證明(影本)。 
4.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5. 診斷證明(影本)。 
6. 如有特殊個案,另行專案處理。 
 
申請人同意本會及轉介單位為利救助評估及後續業務執行,將另外進行電話、家 庭訪問、拍照或錄影,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如不同意及配合者恕難提供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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