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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8-03 | 點閱數: 1125

若教師於1101031日前通過學位考試及取得學位證書,視為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者,渠等向服務學校辦理較高學歷改敘時,改敘日期得溯自110731日生效。倘教師未能於1101031日前完成者,則視同延畢,渠等辦理較高學歷改敘之日期,依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自申請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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