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願商借之教師,於 114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前將附件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電子信箱( e-2148@mail.k12ea.gov.tw ),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高中組行政規劃及資源科商借教師」,國教署將個別通知辦理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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