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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提升本市教師資訊安全知識並強化資安觀念,並依行政院頒布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應辦事項,每年一般使用者與主管人員須接受3小時資安宣導課程,特辦旨揭研習。
二、旨揭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一) 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之在職教師。
(二) 研習時數:參與本次研習者核予3小時。
(三) 研習方式分為「線上教材」及「線上研習」參與者擇一方式參加即可,餘說明如下:
1、線上教材:觀看錄製影片後填寫評量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觀看影片及填寫評量時請使用公務信箱帳號(@ms.tyc.edu.tw)檢視雲端資料夾,評量截止時間至110年12月...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8日臺教資(四)字第1100122001號函辦理。
二、鑒於學校使用雲端資通服務(如Google表單等)蒐集個人資料時,可能因設定不當而增加個資外洩及資安風險,請各校使用資通系統或雲端資通服務蒐集教職員、學生及家長個人資料者,應注意旨揭事項以「最小化」為原則,以利降低風險。
三、另請提醒學校教職員工在處理個人資料時,應注意以下法規:
(一)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第1項「公務機關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