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蘆竹區農會 111 年度農業推廣事業計畫辦理。
二、本會 111 年度獎助學金自民國 111 年 9 月 1 日至 111 年 9 月 30 日止受理申請,符合規定者於上開期間內檢附相關資料向推廣部及本會各辦事處申辦,逾期恕不受理。
三、檢附獎助學金獎勵辦法及申請書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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