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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通知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19-01-28 | 點閱數: 2490

辦理方式,詳如活動辦法,摘錄如下:
 (一)畫作繪製內容:參賽者將統一發票兌獎新制、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行動支付結合雲端發票、雲端發票自動化對獎、地方稅三大稅開徵訊息、便民服務措施、多元化繳稅管道、重要稅制及稅政為主題自訂題目,以繪畫方式呈現。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7 年 5 月 20 日下午 5 時止。
 (三)報名對象:桃園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 3 至 6 年級學生及本市滿 15 歲以上居民(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四)報名方式:一律用四開畫紙繪製(直式、橫式皆可)完成後,請於收件截止日前自行送件(由本局掣發收據)或掛號(以作品寄出郵戳為憑)郵寄,即完成報名。
 (五)收件地點:本局服務科宣導股及各分局股務行政股。
 (六)參賽組別及獎項: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社會組,得獎者核發獎金及本局獎狀以茲鼓勵(國中組得獎學生已列入 12 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加分之依據,給分標準特優( 6 分)、優等( 5 分)、佳作( 3 分)),其獎項及名額如下:
  1、國小組
   (1)特優獎 3 名:每名獎金 3,600 元、獎狀 1 張。
   (2)優等獎 8 名:每名獎金 2,000 元、獎狀 1 張。
   (3)佳作獎 20 名:每名獎金 1,000 元、獎狀 1 張。
  2、國中組
   (1)特優獎 1 名:每名獎金 3,600 元、獎狀 1 張。
   (2)優等獎 3 名:每名獎金 2,000 元、獎狀 1 張。
   (3)佳作獎 10 名:每名獎金 1,000 元、獎狀 1 張。
  3、社會組
   (1)特優獎 1 名:每名獎金 3,600 元、獎狀 1 張。
   (2)優等獎 3 名:每名獎金 2,000 元、獎狀 1 張。
   (3)佳作獎 10 名:每名獎金 1,000 元、獎狀 1 張。
  4、詳情請洽本局網站 http://www.tytax.gov.tw 查閱。
 (七)活動辦法及海報如附件,美術創作競賽優勝作品專輯將另行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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