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高雄市政府 112 年 10 月 4 日府教社字第 1110152700 號函辦理。 |
二、 | 原住民朗讀文稿檔案業於 112 年 6 月 21 日公告於 112 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及「朗聲四起」網站,另於 112 年 10 月 4 日完成第 2 次修正並公告。 |
三、 | 若因方言別需修正原住民族語朗讀文稿者: |
(一) | 請依既有版面格式修正,準備 1 式 6 份 A3 大小之文稿(以 A3 白色 140 磅模造紙印製),修改部分請以「粗體字,加底線」繕打處理,並於文稿背面右下角張貼浮籤。 |
(二) | 請各競賽單位於 112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二)前將紙本郵寄至本局終身學習科莊晴雯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並將 WORD 及 PDF 電子檔傳至電子信箱: 181017@ms.tyc.edu.tw ,標題請註明「112 年全國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個別化文稿-學校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