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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通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3-16 | 點閱數: 44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113 年 3 月 12 日竹美推字第 1133000278 號函辦理。
二、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理「113 年藝術育成基地系列活動」係媒合藝術家或藝文團體,以專業素養與經驗傳承,培養青少年藝術鑑賞能力、體驗藝文活動內涵,感受文化藝術之美,進而參與藝術創作。
三、 考量區域平衡,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於蒐整服務範圍內(含:宜蘭縣、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連江縣等)各學校合作意願後,從中擇定合作學校進行媒合。
四、 活動所需之課程講師費、材料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由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支應,合作學校需協助學生課堂秩序維護及場地協力等事宜。
五、 檢附合作意願調查表 1 份,若貴校有申請意願,請於 113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前逕以 E-mail 將調查表回傳至本案承辦人徐小姐信箱 ac0080@nhclac.gov.tw ;聯絡電話 03-5263176 分機 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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