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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清明連續假期(4月4日至4月7日)將至,請各校加強宣導師生水域安全與救溺知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 辦法」規定略以,學校應定期辦理水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指導學生預防戲水意外事件之發生。 |
| 二、 | 依據歷年教育部校安通報事件統計,連假、畢業季及暑假期間為學生溺水高峰期,請學校持續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並廣為運用公布欄、社群媒體(如Facebook、Instagram、Line、Twitter或Telegram等)家庭聯絡簿、家長回條等多元宣導方式,提醒學生注意水域安全,並請家長務必留意子女假日行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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