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課程督學 黃淑貞 電話: 3322101#7524 電子信箱: 20001224@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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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2 月 17 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 1140013173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376735100E_1140013173_ATTACH1.pdf 、 376735100E_1140013173_ATTACH2.odt 、 376735100E_1140013173_ATTACH3.pdf 、 376735100E_1140013173_ATTACH4.pdf )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 學年國民中小學學習扶助教師增能諮詢輔導暨多元補強課程模組推動計畫」辦理「促進學生學習動機之適性學習扶助課程規劃與實作」修正研習簡章 1 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4 年 2 月 13 日師大教育字第 1141003580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簡述如下: |
(一) | 重要期程: |
1、 | 收件截止日期: 114 年 3 月 5 日(星期三)。 |
2、 | 研習辦理日期: 114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二) 。 |
3、 | 公告錄取名單: 114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三)。 |
(二) | 辦理目的: |
1、 | 協助學校教師打造對學習扶助學生有吸引力的校本適性學習扶助課程。 |
2、 | 課程活動鼓勵學生發表個人想法並展現學習成果,藉由正向的學習經驗讓低學習成就且低學習動機的學生能夠建立自信與成就感,主動參與學習活動。 |
(三) | 預期效益:提供參與教師團隊諮詢輔導服務。 |
1、 | 分享適性課程模組研發經驗,協助規劃適性學習活動。 |
2、 | 透過備課討論解決策略,以提升學生的學習動機。 |
3、 | 分享課程實施成果、學生學習成效與課程共備運作經驗,鼓勵更多學校教師發展校本學習扶助課程。 |
4、 | 課程成果可投稿臺師大教育學院教育學系教育專業發展中心「國民中學學習扶助補強暨適性課程模組徵選」。 |
(四) | 辦理時間與地點: 114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二) 下午 1 時至 4 時,以線上辦理(google meet)為原則。 |
(五) | 參加對象與條件說明: |
1、 | 國中學習扶助教學人員,以團體方式報名(2 至 5 人為原則),可跨科、跨校組成。 |
2、 | 參與本研習之教師團隊需於報名時提供初步課程規劃的構想,表格如簡章附件一。 |
3、 | 參與本研習之教師團隊須於 114 年 3 至 4 月(暫定)參加交流回饋討論會議,提出具體課程規劃內容。 |
4、 | 參與本研習之教師團隊須於 114 年 6 至 7 月(暫定)分享課程實施成果。 |
(六) | 報名方式:請在 114 年 3 月 5 日(星期三)前,填寫簡章附件一課程規劃構想並回傳至 trico@ntnu.edu.tw ,或透過 Google 表單(https://supr.link/1j0T6)填寫上傳。 |
(七) | 錄取組數:由本計畫評估報名教師團隊之課程規劃構想依序錄取,以錄取 8 組教師團隊為原則。 |
三、 | 本計畫將在 114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三)前於計畫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view/priori-ntnu/)前公告錄取團隊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