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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4-07 | 點閱數: 44
主旨: 有關落實辦理健康友善工作職場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就業服務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等規定辦理。
二、 政府機關應落實辦理健康、安全、友善職場文化,如貴校(園)依相關規定進用身心障礙人士,請多予關懷其於校內之工作情形與支持系統之完善,營造同理、平等、支持之職場環境。
三、 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編製相關指引,可逕至該總處網站( https://www.dgpa.gov.tw/)「首頁-公務人員考試分發專區-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自行下載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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