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課程督學 張金田 電話: 3322101#7416 電子信箱: passat@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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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8 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 1140029927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376735100E_1140029927_ATTACH1.pdf ) |
主旨: | 檢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第十一梯次學習扶助入班輔導 人員培訓研習」簡章 1 份,請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4 月 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0033659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活動資訊簡述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簡章): |
(一) | 推薦原則:分國小國語文、數學、英語文,國中國語文、數學、英語文等 6 組,依據縣市入班輔導人員需求,每組推薦 3-4 位教師為原則。 |
(二) | 培訓人員資格條件: |
1、 | 教育部或各直轄市、縣(市)學習扶助績優人員(例如:教育部國教署鐸聲伴學獎獲獎教師)。 |
2、 | 各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員,以學習扶助入班輔導為主要職責者。 |
3、 | 教育部或各直轄市、縣(市)學習扶助訪視委員。 |
4、 | 各直轄市、縣(市)及師大計畫團隊推薦之優良教師、退休資深教師,且修習過 8 小時學習扶助師資研習。 |
5、 | 上述推薦人選須具受訓學科 5 年以上正式教學經驗(依公私立學校正式教師聘書年資,國小英語科須特別敘明)。 |
(三) | 培訓研習活動資訊: |
1、 | 時間: 114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至 6 月 22 日(星期日)。 |
2、 |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大樓 2 樓 202 演講廳及各分科教室。 |
3、 | 研習活動:課程講授、實作活動、綜合討論,詳細課程安排請參見簡章「伍、培訓研習」說明。 |
三、 | 報名方式:請貴校欲參加人員於 11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二) 前將個人資料表【附件 2】回傳至 E-mail : emily.lin@nmps.tyc.edu.tw 專責人員林慧蘭收,因本市推薦名額有限,請本市學習扶助資源中心審核資格後,賡續辦理本市推薦名單事宜。 |
四、 | 本案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專業發展中心於 114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公告培訓名單後,另案函知參加人員。 |
五、 | 倘有報名問題請洽桃園市龜山區南美國民小學(本市學習 扶助資源中心),電話: 03-3126250 分機 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