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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資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04-28 | 點閱數: 1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課程督學 陳宜慧
電話: 4528080#309
電子信箱: nlt075@email.nlh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高字第 1140037012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五 ( 376735100E_1140037012_ATTACH1.pdf 、 376735100E_1140037012_ATTACH2.pdf )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114 年臺灣台語認證加強班( 5 月)」一案,請貴校轉知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 114 年 4 月 24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0038809B 號函辦理。
二、 依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 111 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 2 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或客語師資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教師應取得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三、 旨揭加強班課程資訊,說明如下:
(一) 日期: 114 年 5 月 24 日(星期六)、 5 月 25 日(星期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下午 4 : 20 ,共計 2 日, 12 小時。
(二) 班別與人數:開設 2 班,每班 100 人。
(三) 授課方式: Google Meet 線上研習(課程網址將於課前通知中說明)。
(四) 課程補充教材:審核通過者,將郵寄《全民台語認證導論》。
(五) 報名資格:
1、 第一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一梯次至第十六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之高級中等學校現職合格教師(以參加過第十六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為優先)。
2、 第二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十梯次至第十六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之國民中學現職合格教師。
3、 第三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十梯次至第十六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之國民小學現職合格教師。
(六) 報名方式:
1、 日期: 114 年 5 月 5 日(星期一)起至 5 月 11 日(星期日)止,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s://www4.inservice.edu.tw/ 完成線上報名。
2、 課程代碼: 4975869 。
3、 報名時,請填列正確通訊資料(含手機號碼、電子信箱及郵寄地址;若郵寄地址填寫不完全,將會郵寄教材至服務學校),並確認「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之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以利後續聯繫。
(七) 審核資格:
1、 報名截止後,依照「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順序,進行資格審核,審查結果請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
2、 課程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 5 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寄送「課前通知」,審核通過者敬請留意電子信箱。
(八) 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林小姐,連絡電話:( 06 ) 2133111 分機 5783 ,電子信箱: fang01162@gm2.nutn.edu.tw 。
四、 本局同意市立學校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予公假,並得於 2 年內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擇日補休。私立學校請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假登記。
五、 檢附旨案國教署原函及實施計畫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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