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科員 蘇雅婷 電話: 3322101#7472 電子信箱: 1004974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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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30 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 1140039104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376735100E_1140039104_ATTACH1.pdf ) |
主旨: | 轉知 114 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 感體驗教育計畫,請貴校踴躍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4 月 29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42601040A 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實施有效美感教 學及涵養學生美感經驗,特規劃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
(一) | 課程發展階段: |
1、 | 教育部補助學校與藝文場館共同發展新課程,同時鼓勵 前期參與學校持續修整課程,或發展不同學習階段之體 驗課程;文化部補助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發展課程。 |
2、 | 委由師資培育之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擔任輔導角 色,提供專業諮詢建議,課程經實施及修正後,上傳至 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藝拍即合-課程體驗」。 |
(二) | 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 |
1、 | 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或轉化為適合 學生生活、學習經驗之課程,並帶領學生至藝文場館參觀或藝文團體入校展演。 |
2、 | 為鼓勵學校踴躍參與, 114 年補助每校經費以新臺幣 6 萬元為上限,本市整體參與學校目標校數為 9 校,請有意願參與之學校於 114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23 日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台(網址: https://aew.moe.edu.tw/#/)「藝拍即合-課程體驗」進行線上申請,並排優先順序,申請數不限;執行期程自 114 年 8 月 1 日至 115 年 1 月 31 日。 |
三、 | 檢附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人郭先生,信 箱: floathamburger@mail.moe.gov.tw 、電話: 02-7736-62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