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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05-09 | 點閱數: 2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5 樓
承辦人:李婷妮
電話: 03-3322101#7595
電子信箱: 1002983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 年 5 月 8 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高字第 1140041984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教育部辦理「113 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結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4 月 30 日臺教文(三)字第 1142501573A 號函及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規定辦理。
二、 教育部 113 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結果,業於教育部「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網站公告(網址: https:/studyabroadinfo.moe.gov.tw/ ,點選首頁「海外 【留學、遊學】安全與權益/業者契約查核結果」),請各校自行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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