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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李瑞林 - 教務處 | 2025-05-15 | 點閱數: 21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課程督學 沈永照
電話:3322101#7523
電子信箱:antif@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4004270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376735100E_1140042701_ATTACH1.pdf、376735100E_1140042701_ATTACH2.pdf)

 

主旨: 轉知本市大溪國中辦理「桃園市國民中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專業能力增能研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大溪國民中學114年5月9日溪國教字第1140003469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摘要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4年7月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下午4時30分。
(二) 地點:大溪國中科技館2樓理化教室(桃園市大溪區民權東路210號)。
(三) 對象:本市公立國民中學藝術領域教師為優先、本市公立國民小學教師。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7月1日(星期二)下午1時截止。
(五) 報名方式:請至下方連結Google表單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Qf7tuXyMZrezmTZV9 ;需教師研習時數者,請逕上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查詢活動編號 J00038-250200004,報名連結:https://drp.tyc.edu.tw/TYDRP/QRCode.aspx?6967e8a8-ed00-11ef-8b5d-005056a6786f
(六) 聯絡人:請洽大溪國中總務處吳承翰先生(電話:03-3882024分機510)。
三、 本局同意參加人員所屬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四、 檢附來函公文及實施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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