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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06-06 | 點閱數: 19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萬子瑜
電話: 3322101#7521
電子信箱: vovoy15975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 年 6 月 6 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 1140052330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 376735100E_1140052330_ATTACH1.pdf 、 376735100E_1140052330_ATTACH2.pdf 、 376735100E_1140052330_ATTACH3.pdf 、 376735100E_1140052330_ATTACH4.pdf )

 

主旨: 函轉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承辦教育部「114 年資訊科技科增能學分班」、「114 年資訊科技科第二專長學分班(雲林班)」及「114 年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表演藝術專長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14 年 6 月 2 日進修字第 1140500182 號函辦理。
二、 檢附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原函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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