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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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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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6 月 6 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 1140052330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 376735100E_1140052330_ATTACH1.pdf 、 376735100E_1140052330_ATTACH2.pdf 、 376735100E_1140052330_ATTACH3.pdf 、 376735100E_1140052330_ATTACH4.pdf ) |
主旨: | 函轉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承辦教育部「114 年資訊科技科增能學分班」、「114 年資訊科技科第二專長學分班(雲林班)」及「114 年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表演藝術專長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資訊,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14 年 6 月 2 日進修字第 1140500182 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原函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