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課程督學 黃淑貞 電話: 3322101#7524 電子信箱: 20001224@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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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6 月 9 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 1140052934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 376735100E_1140052934_ATTACH1.pdf 、 376735100E_1140052934_ATTACH2.pdf 、 376735100E_1140052934_ATTACH3.pdf )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臺師大)數學教育中心辦理「第四期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臺北場」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4 年 6 月 6 日師大數學中字第 1141014656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簡要訊息如下: |
(一) | 研習對象:本次活動主要針對各縣市國中、小學正式教師、代課教師、代理教師。 |
(二) | 名額:分為國小中年級、國小高年級、國中組三組,每組各開一班,每班以 36 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
(三) | 時間: 114 年 6 月 22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20 分。 |
(四) | 地點:臺師大公館校區(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 88 號)。 |
(五) | 報名方式:請於 114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至以下網址( https://forms.gle/Pt9QVW4Q3kiMx445A )填寫報名表,逾期恕不受理。 |
(六) | 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
三、 | 證書及參加證明: |
(一) | 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臺師大數學教育中心舉辦的「數學活動師」培訓工作坊,並完成所有課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每一模組課程)取得認證合格者,頒發該組別「第四期數學活動師」證書。 |
(二) | 為確保培訓品質,若其中未上滿該期模組課程 2/3 時數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給予第四期數學活動師證書。 |
(三) | 取得「第四期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數學素養教學實作」。 |
四、 | 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臺師大數學教育中心網站( https://www.ime.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