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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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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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6 月 12 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 11400534121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 376735100E_11400534121_ATTACH1.doc ) |
主旨: | 有關新街國小辦理桃園市 114 年「語文競賽-閩南語字音字形組選手暑期培訓營」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旨揭暑期培訓營係為推廣語文學習風氣,提升各區語文水準 並培養本市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請貴校轉知符合資格之各區競賽員踴躍報名參加。 |
二、 | 本案說明如下: |
(一) | 辦理期程: 114 年 7 月 10 日至 7 月 18 日,為期 7 天,詳細上課時間請參閱計畫。 |
(二) | 研習地點:中壢區新街國小書法教師及專科教室 5 。 |
(三)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7 月 2 日止。 |
三、 | 有關報名事宜,請依旨揭實施計畫之報名方式辦理,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辦理學校:新街國小,聯絡人:范䕒云主任(4523202 分機 310)。 |
四、 | 參加本培訓營之學員活動期間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 記。 |
五、 | 檢附旨揭計畫及報名表 1 份,或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