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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助理員 張宜臻 電話:03-3322101#7457 電子信箱:10028579@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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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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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6月25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學字第1140058080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七 (376735100E_1140058080_ATTACH1.pdf) |
| 主旨: | 轉知法官學院訂於本(114)年7月23日至25日(共3日)辦理「第2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進階)(線上學習)」一案,鼓勵貴校校長與教師踴躍參加,並請核予公假,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法官學院114年6月19日官院教愛字第1140200772號函辦理。 |
| 二、 | 為推動司法改革,加強與各級學校校長、教師合作,活化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法官學院特辦理旨揭研習。 |
| 三、 | 本研習以Google Meet線上視訊會議系統辦理,研習所需之電腦、網路、攝影機、麥克風等相關設備,請研習人員自行準備。 |
| 四、 | 報名時間自本年6月30日10時起至7月6日17時止,至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研習資訊」/「線上報名」辦理(報名網址:https://registration.judicial.gov.tw/SIS/StuCourseEx ),名額250人,額滿即提前截止報名。 |
| 五、 | 錄取人員將在本年7月10日前,由法官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為利課前聯繫(寄送線上會議室代碼及課程講義下載連結),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及連絡電話。 |
| 六、 | 凡參加研習者,法官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
| 七、 | 檢附旨揭研習課程表1份。 |

06-30 轉知教育部資科司委託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學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