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課程督學 黃淑貞 電話: 3322101#7524 電子信箱: 20001224@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7 月 1 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 1140060466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 376735100E_1140060466_ATTACH1.pdf ) |
主旨: | 有關 114 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語文領域國語文分團辦理「國中國語文教師課程與教學設計工作坊 」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 114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本市 114 學年度國教地方團整體團務計畫辦理。 |
二、 | 案揭工作坊簡述如下: |
(一) | 日期: 114 年 8 月 21 日(星期四)及 22 日(星期五)。 |
(二) | 時間: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
(三) | 地點:本市大有國中圖書室。 |
(四) | 講師群為本市 113 及 114 學年度專案教師: |
1、 | 吳韻宇老師(慈文國中退休教師)。 |
2、 | 大成國中趙玉珊教師。 |
3、 | 中壢國中王耘緁教師。 |
4、 | 東興國中洪婉真教師。 |
(五) | 主題:「思辨作文-從無到有的文思建構」寫作工作坊。 |
(六) | 對象:本市國中國語文教師、國語文輔導員,預計 54 人。 |
(七) | 研習編號: J00010-2506000017 |
(八) | 報名截止: 114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二)。 |
(九) | 補充說明: |
1、 | 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至 9 時報到,學員自備筆電及環保餐具。 |
2、 | 請學校本權責核予與會人員公(差)假出席。 |
3、 | 全程出席者核予研習時數 12 小時。 |
三、 | 檢附旨案計畫 1 份,本案聯繫人: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語文領域國語文分團專任輔導員駱月女教師,電話:(03)326-9340 分機 391 ;聯絡信箱: twtch11001@twjh.tyc.edu.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