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局 114 年 11 月 12 日桃教學字第 1140110342 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旨在透過專家講座與實務經驗交流,強化本市教師對藝術及設計職群之專業認知;並鼓勵教師善用本市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相關資源,安排職業試探活動,協助學生探索興趣與潛能,促進其多元適性發展。 |
| 三、 | 本案研習資訊如下: |
| (一) | 時間: 115 年 1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12 時 |
| (二) | 地點:楊明國中職探中心設計美學教室(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 337 號 A 棟 2 樓) |
| (三) | 對象:本市國中教師(藝術領域、輔導領域及九年級導師優先錄取) |
| 四、 | 請參加人員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入口網」(網址: 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報名,研習編號: J00031-251100002 ,全程參與者由楊明國中登錄研習時數 3 小時。 |
| 五、 | 本局同意本市所屬學校參加人員以公(差)假登記出席,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支領代課鐘點,先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補助;其餘人員請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登記出席。 |
| 六、 |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