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大竹國中全球資訊網

:::

左邊區域內容

站內搜尋

近期活動

點選可以瀏覽全部照片或影片

學校簡介

行政組織

:::

主內容區域

法令規章 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2026-01-08 | 點閱數: 141
說明:
一、 依據財政部115年1月5日台財促字第11425540770號函辦理。
二、 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2條規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次查資通安全管理法114年9月24日修正公布,自同年12月1日施行,按該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公務機關不得下載、安裝或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其自行或委外營運場所提供公眾視聽或使用之傳播設備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於維護資通安全之必要時,亦同。但因業務需求且無其他替代方案者,經該機關資通安全長及依第14條規定收受其實施情形之機關資通安全長核可,函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得以專案方式使用,並列冊管理。」。
三、 請檢視貴管促參案件相關設施、設備及服務,確保其符合上開資通安全管理法第11條規定。
四、 檢附財政部原函影本1份
  • 376735400D_1150002299_ATTACH1.pdf
    1) 376735400D_1150002299_ATTACH1.pdf
:::

右邊區域內容

健康氣象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