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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活動重點如下:
(一)活動時間:即日起至8月23日(星期五)。
(二)參加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
(三)徵文內容:50字以上,以「老師教我的事」為題撰寫文稿,請以繁體中文創作。
(四)參加辦法:
1、步驟1:於社群平臺(臉書FB、Instagram),用貼文方式寫下,以「老師教我的事」為題的文稿(50字以上)。
2、步驟2:貼文設定為「公開」(發文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止),加上Hashtag「#老師教我的事教育部徵文活動」。
3、將真實姓名、發文截圖寄至業務信箱:alicelin@favula.com,完成以上步驟,即符合徵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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