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志願服務學習時數採計實施要點」辦理。 二、 請貴校務必公告轉達學生及家長知悉,並請有意願參與志願服務活動者,逕洽各單位或學校辦理。 三、 旨揭志願服務學習活動彙整表已公告於本局學輔校安室網站-志願服務學習專區(網址: https://lurl.cc/fzAlXP ;檔名:「112 學年度暑假志願服務學習活動彙整表」)供民眾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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