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2 年 11 月 13 日桃教中字第 1120113233 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本市國民中學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專任教師(含正式及三個月以上代理教師)通過「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1」(簡稱 CEFR 架構)或相當之英語能力檢測,爰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上開申請資料請貴校於 113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前將本市「112 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學教師通過英語檢測報名費統計調查表」、「報名費單據」及「成績通知單」等資料影本 1 式 2 份(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人事主任職章)寄達富岡國中呂宗儒組長,俾憑辦理後續補助事宜。 |
四、 | 檢附本市「112 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學教師通過英語檢測報名費統計調查表」及旨揭計畫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