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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過教育部辦理、委託辦理或同意辦理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
(一)基礎級、初級: 1.國小:由學校核予獎狀 1 紙及每名核發獎金 1,000 元整。 2.國中:由學校核予嘉獎 1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1,000 元整。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嘉獎 1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1,000 元整。 (二)中級、中高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 1 紙及每名核發獎金 2,000 元整。 2.國中:由學校核予嘉獎 2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2,000 元整。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嘉獎 2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2,000 整。 (三)高級、專業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 1 紙及每... 觀看完整文章
一、為增進本市師生對藝術與人文創意之表現能力,鼓勵各校重視並推動創意教學,促進各級學校活力與創意展現,啟發藝術創作之美學涵養,以提昇本市學生生活美學與創意表現,特辦理本競賽。
二、旨揭競賽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報名日期:109年2月26日(星期三)至3月27日(星期五)止。
(二)比賽日期:109年4月25日(星期六)。
(三)比賽地點:本市平鎮區文化國小(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
(四)參賽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
(五)本年度新增美術班組,凡有加深加廣美術相關專業課程之事實者,應核實選擇參加美術班組比賽。
